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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规范体细胞治疗转化应用,各界人士有赞有弹
2019-04-04 13:35
来源:whl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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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细胞疗法的日趋成熟,国际上已有十余款干细胞疗法和两款CAR-T疗法获批上市,国内患者亦对细胞疗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大背景下,329日,国家卫健委在其官网发布了《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体细胞临床研究进行备案管理,并允许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的体细胞治疗项目经过备案在相关医疗机构进入转化应用,转入临床应用的可进行收费。

 

就在一个月之前,国家卫健委曾公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生物技术的临床阶段研究和转化应用,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内容上看,这两个文件一脉相承,前几天公布的《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更是在细节和实际操作上给出了更明确的信号。

 

早在2009年,原卫生部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部分免疫细胞治疗作为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准入管理,虽然并未批准任何医疗机构开展该技术的临床应用,但客观存在开展临床应用的情况,魏则西事件后被全面整顿叫停;2015年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批被取消,切断了细胞治疗按照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途径。

 

如今国家卫健委出台上述两项新规,引起了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科研学术单位、自媒体人等社会各界广泛讨论。有人惊呼为细胞行业的春天,有人哀叹为倒春寒。总之,对于新规的出台,社会各界人士有赞有弹。现在部分人士的观点整理如下,分享于你。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管理办法的试行让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进入“转化应用”惠及更多患者。他说:“以前,细胞治疗只能通过药监局作为药品来批准。可能国外细胞治疗批准了很多年,甚至三五年咱们的病人也用不到,医生也很着急。有了这个办法,就可以在临床进行实验,在实验的基础上如果有好的方法就可以直接在临床应用了。这样有利于一些严重疾病,比如癌症病人可以早一点应用到这种先进疗法。”

 

肿瘤免疫治疗学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院长助理任军表示,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是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的责任主体,对体细胞制备的质量负责。任军指出,国家管理部门加大了对新型技术的监管力度,临床机构是接触患者的第一站,临床机构发生的所有问题,国家都会进行监督和管理。无论是研究还是转化过程,医疗机构相当于支撑的平台,有专家团队,有既往研究的结果,这就保证了病人权利和治疗的安全性。

 

体细胞治疗的“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是否可以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不得向受试者收取任何研究相关费用。体细胞治疗转化应用项目备案后可以转入临床应用,由申请备案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向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收费申请。

 

“细胞治疗无法做到完全均一化,一定是个性化的诊疗。国家对此的物价收费也是根据成本和投入,物价部门做相应规定。我想收费应该明确,给患者做多少个细胞的回输,应该有‘量’的概念而不能用‘次’,用含混概念容易导致混乱。比如,收费应该是一个疗程给病人回输几次,一次细胞数量有多少,有范围界定来定下物价标准。” 任军说。

 

“细胞治疗是一种兼具医疗技术和药品双重属性的特殊治疗方式。”北京医院生物治疗中心主任马洁介绍,细胞治疗需要从体内获取细胞,经过体外培养增殖、修饰等制备过程后,再经临床操作回输给患者进行疾病治疗,是一种个性化较强的治疗手段,但细胞的体外制备过程也要遵照药品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少人认为这是医疗机构开展细胞治疗临床应用重新完全放开的信号。“想做就能做,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马洁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明确将对医疗机构和临床研究施行“双备案”,除开展研究的备案医疗机构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外,其临床研究项目也要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进行备案,由国家统一公布项目清单,“相关门槛和标准很高”。

 

我国有着数量巨大的肿瘤患者,不少患者为了获得最前沿的治疗技术,花巨资到海外接受相关细胞治疗。马洁表示,管理办法出台后,国家统一公布医疗机构和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项目备案清单更具权威性,有利于患者“按图索骥”找到合规机构和项目,在更大程度上保证受试者和患者权益。“加强管理,兼顾多方利益。”马洁表示,管理办法顺利出台将有利于满足患者需求,规范机构细胞治疗的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管理,促进细胞治疗产业创新发展。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研究员胡晓年表示,正是由于细胞治疗的特殊性,给这种前沿治疗方式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美国和欧洲由药品监管部门对细胞治疗进行监管,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则将其作为药品和医疗技术进行并行管理。”胡晓年说,细胞治疗的产品制备、技术应用环节,都需要有规范的监管,而各国的监管实践也体现了“医”和“药”联合的原则。“美国即使已有细胞治疗按照药品审批上市,但对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并不是任何医院都能使用获批细胞治疗药品进行临床治疗。”

 

“进入应用转化阶段同样有很高的监管要求。”胡晓年表示,在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上传研究数据的同时,国家还将制定飞行检查、日常监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以保证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取得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证据;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备案的临床应用还要接受专家委员会的严格评估,按照目录管理。“其中任何环节出现违规,医疗机构都可能受到严厉处理。”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秘书长吴朝晖表示,细胞治疗区别于传统药品的最大特点,是作为治疗技术载体的细胞为人体活细胞,多数情况下具有很强的个体化要求,难以完全按照传统药品监管的方式进行管理。

 

吴朝晖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医疗机构开展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进行更加规范的监管;并明确提出将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核心技术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规范,对相关产品的制备、生产过程进行严格规范,确保细胞制备的质量。

 

医疗机构体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转化“放开”,是否会对企业主导的产品研发形成冲击?吴朝晖表示,这也是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产业界表达的最大担忧。“这种担忧大可不必,管理办法的用意是按照错位发展原则,对难以实现产业化发展或产业化前景尚不明确的细胞治疗技术进行管理,与产业化发展的细胞治疗产品并不矛盾。”吴朝晖说,管理办法对数据规范性、真实性等方面的严格要求,甚至可以为药品申报提供助力。

 

此前多年,免疫细胞疗法虽未经批准,却在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临床应用,大部分三甲医院都有能力开展,费用在10万至20万元不等,不少省份物价部门也批准过这样的项目。三年前,原国家卫计委要求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按“临床研究”规定执行后,石家庄患乳腺癌的章女士,远赴日本进行了细胞免疫治疗,三期价格高达170万人民币。

 

章女士告诉媒体记者:“因为国内医院不给做了,石家庄和北京的很多家医院我都问过,不过有个别生物公司可以以耗材的名义做,那种安全性没有把握。日本比较近,价格相较欧美还算便宜。以后国内可以做了,这样起码治疗费就能降下来了,相关信息发到我们病友群后,大家都特别激动。”

 

百富投资总监强松表示,卫健委是看到美国细胞治疗费用很高,这种商业模式下让中国百姓用上细胞治疗是很困难的,为了尽快以合理价格让中国民众用,所以开放了医疗机构备案后收费的模式。

 

“一方面,药企要花大价钱建立GMP流程,做临床实验,接受药监局严格监管,另一方面,医院可以较低标准生产细胞进行治疗,只要到卫健委备案。两类参与者走的路径不一样,这会造成混乱。”强松说,从药企新增项目和投资者角度讲,肯定会被打击到积极性。清晰的发展路线出现了变数,参与者不同等的市场地位会挑战整个行业的商业逻辑。但是,有比较明确临床地位的药企细胞产品,会保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一家生物技术公司CEO刘必佐表示,卫健委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中国的癌症患者数量很大,但目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很有限,所以业内都希望尽早让患者得到相应的治疗,而且目前细胞治疗的费用比较高,所以卫健委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出于支持年轻科研学者创新、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

 

但是同时,刘必佐表示如何规范化的管理还有待研究和条论,也是此次意见征求的意义。他举例说明,例如医院既是用药单位,也进行相应研发生产,是否会出现自卖自夸的现象?由于不同医院资质不一样,该如何利用同样的质量标准和体系进行管控,从而保重患者的安全?

 

“现在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探讨,如何利用规范化的管理,来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的安全,如果很多问题不解决,则会破坏整个行业的创新土壤和发展环境。”刘必佐说。

 

一家细胞技术公司董事长兼CEO杨林表示,医院看到这样的机会,是否是对创新动力是一种打击。“因为医院开的口子跟做药是不一样的规范,做药的话需要建工艺,需要做方法学验证,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还要严格地按照临床试验的要求往下做。但是医院开这样的口子之后,大家自然而然会认为,那个才是便利的途径。”

 

北京一家医药科技公司CEO何霆指出,对于CAR-T疗法,《药品管理法》里是按照药来管理的,《征求意见稿》里面定义的是生物技术包括了细胞治疗,但也留有余地,里面提到已经有相关法规的,或者最终研究目的是形成药品的,参考相关法规。“医疗机构是否可以自主决定把CAR-T或类似产品定义为技术,而不是药品?”

 

“无论怎么管,都是为了支持行业合规合法地发展。但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来,《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明确,需要后期做很多的补充完善。我觉得从行业的健康发展角度来讲,双轨制应该谨慎,否则可能导致本质同样的技术但是应用标准有高有低,带来的是更大的疗效和安全性风险,最终后果只能是患者和支付方买单。药监局已经为细胞药物的规范化、标准化做出了很大努力,希望这些工作不要白费。”何霆说。

 

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公司CEO王立群分享道,细胞治疗有高危和低危之别,国际上已经有明确的分类管理路线图,高危产品必须按药品监管审批。CAR-T细胞治疗,因为涉及细胞体外基因修饰、激活扩增处理,达到需要的剂量并完成制剂,整个生产过程需要严格监控,保证无菌,即时检测和放行检测等。显而易见,CAR-T是高危产品,须按药品来申报和监管。

 

“如对细胞治疗产品以双轨制进行监管,可能会导致行业质量标准以及临床研究规范的混淆,影响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对于患者而言,只有在严格监管下的CAR-T产品才能保障临床的安全和有效。 ”王立群说,“如果卫健委的标准比药审中心低,会动摇立足高投资高质量开发细胞治疗产品企业的决心,CDE刚形成的药监管理也就形同虚设,好的细胞治疗便不能像其它药物一样广泛应用于临床,惠及和造福患者,与lCH要求和国际接轨相偏离。”

 

上海另一家生物医药科技公司CEO俞磊认为,从质量来说,按照药品的标准严管还是值得的,否则就会变成“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问题,因为成本低,入门门槛比较低。“我是希望能明确一点,无论国家怎么管,我们觉得我们都是支持按照合规合法性的行业,但是不希望像以前的医疗技术还存在着又有医疗技术和药,行业里面有不同的声音,是很影响我们做研发的决策,到底往哪个方向研发,希望尽可能的能明确。”

 

自媒体人吃瓜先生&步步先生,在公众号干细胞者说发表了《春天来了还是倒春寒?浅析<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一文。他们首先肯定了新规的正面意义,随后也指出了其中不利的一面。

 

吃瓜先生&步步先生指出,若把药物研发的重任再压在医生肩上,“则使本来已经被治病救人、论文职称弄得苦不堪言的医生们更加疲于奔命。”这还可能造成资源浪费,“若医疗机构从事体细胞新技术的研究转化,必然挤占已经高度紧张的医疗资源。场地空间一直是制约大医院发展和导致看病难的重要因素,而开展体细胞治疗的临床转化,则需要GMP车间、质检机构、储藏场所等。另外,由于新文件规定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自身,各家医疗机构势必重复建设这些场地并购买相应的仪器设备,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两位作者还提出了最重要的问题:研发经费何处出?“在正式收费之前,所有的投入由谁来买单。药物研发的成本动辄数十亿,仅靠国家的科研经费肯定远远不够。而如果医院自筹的话,对于因医保改革和控费造成收入大减的医院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如果因此影响医生的实际收入,则进一步影响医生群体的积极性。”

 

最后,两位作者呼吁正在进行细胞药物研发的企业,不要被新政动摇决心,继续坚定不移地进行细胞药物研发。“卫健委新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必定会面临各种困难和乱象,最后仍可能会回到叫停的老路。而药监局按照药物申报的大门一直敞开着。如果药企的战略动摇,可能会浪费数年时间。”

 

俗话说,大路边织草鞋,有的说长,有的说短。同样,一项新规的出台,每个人站在不同的立场,有赞有弹,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小编整理的以上各界人士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启发。甚至更进一步,你对新规征求意见稿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直接投书国家卫健委(联系方式为:传真010-68791869,电子邮箱zdzxzqyj@163.com),贡献你的宝贵意见。